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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商场试用口红 店员看到后要求必须买下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采集侠

来自沙坪坝公安分局消息:昨日,沙区一对母女在商场购物,期间试用了一管口红,不料店员看到后称不是试用品必须要买下。

5月24日20时许,沙区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沙区某商场发生消费纠纷。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

经查,市民王女士与女儿晚饭后逛商场,在一化妆品超市挑选口红时,女儿拿了一支口红在手背上划了下试颜色,因不喜欢这种颜色不打算买。这时一直在旁边的服务员讲,这支口红不是试用品,一经试用就必须买下,并叫来了店长小朱。

店长小朱称,必须花120元买下这支口红。王女士讲,店里没有明示哪些不是试用商品,店员在旁也没提醒,而且店员态度不好,似要强买强卖,并表态不会购买口红。于是双方较上了劲,店长小朱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耐心协调,店长小朱最终以八五折的价将这支口红卖给了王女士女儿,双方握手言和。

民警提示:店家所卖商品不的试用时,应尽量友情提醒,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市民购物,在试用商品时应征的店家同意,对没有明示的非试用品更应如此,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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