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国内 • 正文

水域滩涂养殖场补偿被指不到位致合作社损失严重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佚名

  “我社承包的水域滩涂养殖场被征收时,未经过评估也未公示,至今没有得到补偿,致我社损失严重,目前负债几百万元无法还清,股东多人因欠债造成家庭困难。”2021年12月,贵州省赫章县芳缘河道散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平山镇岔河村陈先生致函有关部门,恳请给该社的水域滩涂养殖场进行评估后,给予合理合法的赔偿。

           
 
    2010年1月,我担任赫章县平山镇岔河村主任。当时响应国家号召,组织几人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于是2010年10月,我社7人按照国家政策,开始申请承包乌江上游河段六冲河这段河段养殖河鱼。那时的荒水荒滩,国家还支持承包养殖业等。我们跑了一年多,于2012年2月终于获得了县政府批准的水域滩涂养殖证。随后,就依法成立了赫章县芳缘河道专业合作社。
    在合作社成立之后,我们就到重庆订船和买鱼苗投放,以及建设办公室等。本想开设农家乐引资开发乡村旅游等项目,带领一方致富,后因2012年5月县里召开夹岩水利枢纽工程启动会,不准再新增实物指标建设,通知各单位不准新批任何手续。那时,我社已投资了100多万元,都是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
    2015年10月,我在贵阳接到通知说叫我回来签字时,才知道只给我社被征收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款47.03万元,其它我社承包水域滩涂养殖和其它投资损失未得一分补偿。至今,我社未领取这笔补偿款。因为我社承包的水域滩涂养殖是合法的,就应该给予评估公示协商等赔偿,而不只是47.03万元。现在,我社本息已欠600多万元,使我成为一名因欠债而失信于人的村干部。股东多人因欠债造成家庭困难、子女无法正常上学等。
    我社的请求,一是恳请给我社的水域滩涂养殖场进行评估后,给予合理合法的赔偿;二是今年水库蓄水以后都要人管理水库的安全卫生,请继续将我社原承包水域滩涂的河段继续由我社人员管理,让我社慢慢的经营把欠债还清;三是现在原来的贫困户都脱贫了,我作为一个村干部带领的合作社,股东现在所欠下的巨额债务,不知道哪年才能还清。恳请各级领导给予关心关怀和鼎力相助。

来源:中新在线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

    Copyright © 2002-2024 法观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