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2012年,我两次在施工时发生工伤事故。在工伤鉴定过程中,两次遭遇不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至今没有得到公正解决。”近日,在粤务工的湖南宁远籍男子屠某清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屠某清,男,今年60岁,湖南省宁远县鲤溪镇某村人,是一名建筑师。2017年,我在广东雄安电力有限公司工地作业。因下雨作业不安全,公司负责人硬要我开工作业,没办法只能作业。途中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造成左手小指骨折,左脚骨折,隐神经受伤等多处伤害。
出事后,公司叫我自己出钱治疗。我因家庭负担大,上有老下有小,全靠我一人支撑,经济本就不好,雪上加霜,医院要我继续治疗,我拿不出钱来了,就出院了。后来就做劳动能力鉴定,开始叫我去中医院鉴定,做了一些医疗检查。当时中医院的鉴定内部,用白话说,大约5级左右。后来,另一个人又说叫我再检查一下。等报告出来之后,那人又叫我到老中医院去鉴定。那个鉴定师叫阮某海和另一个鉴定人说白话七到八级,那人说不止那个级。
后来,阮某海叫我到博览中心去鉴定。阮某海昨日说鉴定我为八级,我问他八级是怎么鉴定的,凭哪些事鉴定的,他不说。一个男人的下面都不行了,脚也不行了,另外小指也不行了,怎么也不止那个级。别人一个母指都能评八级,我现在连行走都很困难,怎么是那个级呢?
2012年,我在二十二冶珠海前山旧房改新村项目搞外墙装修。该公司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我们在二楼外墙装修,公司派人去十六楼拆架子掉了很多东西,铁、木、水泥块等向我砸来,使我的头部和双眼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令人寒心的是,医院、法院、劳动部门等在处理此事过程中显示公允。我的右眼受伤比较轻一点,他们就说右眼受了伤左眼就不提,大脑出血也不提。后来,劳动部门的黄某某叫我去评级,只评右眼,左眼和大脑不能评。但我单评右眼,为七级,黄某某最后却评为十级。不但这样,连我在二十二冶做的工钱还不给。
农民工好辛苦,靠那点钱来养家糊口,实属不易。我的工资是340元一天,包吃住伙食费。如果不吃,就另加30元。但用工方做假账说我的工资170元一天,假手印,假签名。我不服要求做鉴定辨真假,法官莫某某不同意;另一个法官也是珠海香洲的叫张某,我申请到前山居委会去调查真实情况,她却背着我就搞专家会诊。即使会诊病人一定到场,她又搞假。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和失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秉公明断,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