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焦点 • 正文

我要订阅 首页 天下 社会 经济 法治 焦点 民生 评论 地方 文化 科教 旅游 消费 人物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李自强

诚信政府建设是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行政允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大众诚实守信:《人民日报》指出:政府不守法怎么让公众守法,没有政府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么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排除对执法的非法干预,信法守法才能形成社会自觉,政府是整个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近日,家住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居民胡祖国、王维向各大新闻媒体、中纪委、国家信访局党组实名投诉控告,被投诉单位有:涪陵区政府、涪陵区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二人在控告中述称:他们响应政府号召,借资六千余万办企业(重庆龙洞沟生态酒店、温泉城),之前涪陵区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出台红头文件,支持加快生态酒店和温泉城建设,以旅游扶贫解决失地农民、三峡移民、下岗职工就业,带动周边经济发展。

2018年,龙洞沟温泉城被涪陵区人民政府纳入龙头港征地拆迁范围(以龙桥办事处信访回复为证),在没有进行过一次关于温泉城征地拆迁商谈的情况下,由于领导换届,新官不理旧账,为了政绩,涪陵区政府及龙桥街道办事处联合路政执法支队下达强拆处罚决定书,系在伪造企业法人笔录签字和指印作出的决定(有司法鉴定书为证),于2019年4月26日下达张帖强制拆迁通知,由于投诉人的强烈抗辩和申诉,路政执支队就终止执行。2019年12月4日下午3点30分左右,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方俊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王勇带队一行10人左右,手里拿着龙洞沟强拆通知书,到涪陵齐力兴铁公水专用货场,找到投诉的亲哥哥胡祖辉并告知温泉城要被强拆,致使投诉人胡祖国哥哥胡祖辉由于受到强烈的刺激当场猝死(有人证为证),因强拆消息被法人王维的母亲得知后,她因压力过大于2020年10月23日中午突发脑溢血变成植物人,时至今日没有一个部门和官员与法人及股东洽谈征地拆迁温泉城补偿事宜。投诉人强烈要求媒体实地了解核实,将事实真相向社会公众曝光评议。媒体接到投诉驱车千公里在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北拱居委十三组找到实名投诉人企业股东胡祖囯、法人王维, 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实地了解查看现场,获取视频视听证据。大量证据证明此事件并非危言耸听,现将核实事实向社会公众曝光评议, 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上图:营业时与停业后的鲜明对比

案件回放:

胡祖囯,男,现年51岁,中共党员,曾任社区党委书记,涪陵区两届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重庆市最佳孝老爱亲家庭获得者,重庆市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涪陵区优秀共产党员,涪陵区关工委先进个人,重庆市司法局优秀人民监督员,涪陵区十佳返乡创业明星,涪陵区创业明星,涪陵龙桥街道优秀党务工作者,助力脱贫功坚荣誉称号,涪陵区政府十星级农户标兵。

2007年个体户胡祖国和妻子王维,共同创办了龙洞沟餐饮,主要经营芋儿鸡,2014年龙桥街道和相关部门引导其发展乡村旅游,做大做强,带动周边经济发展,胡祖国妻子王维从个体户营业执照变更为重庆市龙头沟餐饮有限公司,法人王维。公司成立后,他们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号召,夫妻筹集资金,在涪陵区齐力兴铁公水联运有限公司转让已被国土部门征用的土地34.7亩,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2015月3月16日,涪陵区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出具红头文件,龙桥街道发[2015]46号红头文件,文件内容第二条明确说明:“加快龙洞沟生态酒店旅游产品开发,积极支持,鼓励龙洞沟生态酒店旅游产品开发投入,加快龙洞沟生态酒店旅游设施建设步伐,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把龙洞沟生态酒店建设成为涪陵乃至重庆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休闲度假旅游品牌”。龙洞沟生态酒店当时还被重庆市评为五星级乡村洒店。

拿到红头文件后,他们带着营业执照,转让土地协议及设计方案到涪陵区发改委进行备案登记,项目编码:2016一500102一61一03一009212,备案时间2016年4月29日。

同时还取得涪陵区水利局两次温泉取水许可证:第一次取水编号:涪水资字2016第02号,第二次取水编号C500102G2021—0491时间2021年6月24日。这些手续完善后,夫妻二人在外大量筹集资金六千余万左右,全力投入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11月22日,温泉城在涪陵区各部门和龙桥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隆重开业,相关部门领导参与开业剪彩活动,涪陵区交委特别为其设立两个公交站点方便游客往来,正式对外开张营业后,解决当地失地农民、三峡移民、下岗职工就业83人,带动周边农民发展脱贫致富,正常营业至2017年8月,因涪陵区龙头港施工放炮,中交二航局用炸药过量,把龙洞沟温泉城震坏,导致温泉池渗透漏水,当时龙头港指挥部和施工单位中交二航局查看属实,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诉人要求施工单位龙头港指挥部给予维修及补偿,但被告知该地块已经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因此公司处于半停业状态一直等待政府的拆迁事宜。在2018年2月下旬,龙桥街道办事处冉启涛书记和骆小龙主任通知投诉人到冉书记办公室,明确告之温泉城已经纳入拆迁范围,做好拆迁准备,投诉人向他们要拆迁相关补偿拆迁征地文件,他们没回复。企业与政府强制拆迁争议矛盾开始,在政府主导下,相关部门单位(路政、卫计委、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齐上阵,以各种理由找企业麻烦,卫计委开据巨额罚款处罚决定并状告到法院,说其无卫生许可证,事实上是企业多次申请不给办理,企业全力应对诉讼官司,被迫于2018年9月全面停业,所投资几千万元打了水漂。由于企业遭受突入其来的打击,股东胡祖国向亲哥哥胡祖辉借很多钱,以哥名义借贷巨额资金,龙桥街头办事处副主任方俊和城市综合执法队王勇等人找到胡祖辉,说明温泉城被强坼,胡祖辉由于背负巨大经济压力,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于2019年12月4日下午含冤猝死在齐力兴铁公水专用货场里。

胡祖辉去世后,家人伤心至极,法定代表人王维母亲韩最淑,得知女儿投资几千万元温泉城要被政府强制拆迁,自己养老钱全部借给女儿,也受到强烈精神刺激成为植物人。

企业法人、股东、家庭受到各种打圧后,他们通过信访途径反映问题,龙桥政府街道岀据了龙信访函字[2018]33号,明确了温泉城纳入拆迁范围,等到的结果却是2019年4月30日在温泉城大门张贴的一份重庆市涪陵区路政执法支队的强拆通知,支队于2015年4月13日作出的涪路罚[2015]7号处罚决定书,进行强制拆迁,但是根据股东胡祖国、法人王维描述,涪路罚[2015]7号处罚决定书的原始调查笔录内容法人王维签字和指印全系伪造,并且有司法鉴定书为佐证。

从2020年开始,涪陵区城管局又向龙洞沟温泉城企业发出一系列文书,包括:限拆违章通知、决定、公告,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和工作人员与投诉人协商拆迁事宜。2022年10月26日,涪陵区政府指派龙桥街道办理处和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温泉城门口张帖了强拆公告,限期七天之内自行拆除,否则责成龙桥办事处强制拆除。同日,相关部门在未经企业知晓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闯入企业内部拍照并驱赶员工,并且政府协同水电气部门通知企业将要被停电、停气、停水。

极为重要的是涪陵区政府作出的强拆案件,只是通过一审判决,该判决还在上诉期内并未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投诉人的公司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案号(2022)渝行终420号,该案件正在上诉审理之中,投诉人于2022年10月28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到该案件主审法官,说明了情况,请求法官联系涪陵区人民政府对温泉城停止强拆,法官于2022年10月31日上午明确告知:“法院已与涪陵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相关部门回复会考虑法院的意见”。

记者质疑:

为什么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对长达几年的信访难题不予解决,将公权力置于何地?涪陵区政府龙桥街道发[2015]46号红头文件,文件内容二条明确说明:“加快龙洞沟生态酒店旅游产品开发,积极支持、鼓励龙洞沟生态酒店旅游产品开发投入,加快龙洞沟生态酒店旅游设施建设步伐,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把龙洞沟生态酒店建设成为涪陵乃至重庆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休闲度假旅游品牌”。该项目涪陵区发改委进行了备案登记,项目编码:2016一500102一61一03一009212,备案时间2016年4月29日,同时取得了涪陵区水利局两次温泉取水许可证:第一次取水编号:涪水资字2016第02号,第二次联水编号C500102G2021—0491,时间2021年6月24日。如果没有龙桥街道发[2015]46号红头文件支持,这些手续能否取得? 涪陵龙洞沟生态酒店旅游产品开发公司股东胡祖国、法人王维没有拿到涪陵区政府龙桥街道发[2015]46号红头文件的支持,能否各方借债几千万元对酒店温泉城开发?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有人竟非法炮制处罚决定书,伪造笔录,伪造法人王维签字和指印(司法鉴定为证),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体现淋漓尽至,你们的言行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吗?官官相护,公权私用,损民肥私的地方腐败根深蒂固,非法强拆不赔偿的客观事实,这种处心积虑非法强拆,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这种民心向背施政将对社会生产秩序带来不安定因素,人与自然健康如何和谐发展?如何建设美好家园?中纪委监察部通知:坚决制止非法强拆,以下六种强拆是违法的:“一、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违建程序的;二、没签订补尝安置协议;三、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村委会开发商不具有征收资格;五、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六、节假日或者夜里强拆的。中纪委文件精神十分明确,能否唤醒当地官员麻木的知觉? 在此,记者强烈呼吁涪陵区政府及龙桥街道办事处从优化营商环境、考虑企业生存的角度出发,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而是诚挚希望涪陵区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能尊重客观事实、尊崇法治、诚实守信,依法全面履行自身的法定职责,切忌出尔反尔,损害政府及其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企业要求合情合理的合法赔偿,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方案,将依法维权,合法信访,向中纪委国家信访局实名投诉举报。媒体将时时关注此事件的进展并进一步追踪报道。(特约记者杨涛)

原文来自搜狐:https://www.sohu.com/a/601963223_121309811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

    Copyright © 2002-2024 法观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