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佚名
“浙江省舟山市白泉镇一家中医诊所的孙某标只是一名执业助理医师,他必须要在正式中医生坐堂、指导下,才能给人家看病。但是,孙某标二十年多年以来,一直是一个人给病人注射封闭针,100%注射药水针,其行为涉嫌非法行医。”近日,今年66岁的上海籍男子徐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舟山市孙某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白泉中医诊所位于舟山市白泉镇文化路4号。公开资料显示,该诊所孙某标的“医师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师承);执业类别:中医;执业范围:中医专业;发证(批准)机关:定海区卫生局。什么是助理中医师?就是:孙某标不是正式的中医医生,他必须要在正式中医生坐堂、指导下,才能给人家看病。但是,孙某标二十年多年以来,一直是一个人给病人注射封闭针,其行为涉嫌非法行医。
2019年5月,定海区卫健委领导章某某接报后,安排对孙某标进行调查,发现孙某标非法行医,作出了处罚:一,把原来的《孙某标诊所》的牌子拆除,换上白泉中医诊所;二,关闭该诊所一个月;三,孙某标没有在正式中医师坐堂指导下非法行医,罚款5000元;四,孙某标楼上不准让病人“住院”。
现在章某某调去市里,孙某标又开始注射封闭针。平时中医师陈某晃不坐堂该诊所,一旦市民投诉孙某标非法行医,有人会事先电话通知孙某标要检查,孙某标马上把陈某晃叫去该诊所坐堂。随后,市卫健委定海区卫生监督白泉负责人余某在回复投诉中写道:一切正常,孙某标没有非法行医。
国家卫健委明文规定: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100%,即针炙、推拿、中药配方。不允许注射药水针,特別是西药封闭针。孙某标是一个中医师助理,没有中医师资格,却公然给病人 100%非法注射药水针。还欺骗病人说,他是医师,他打的针全国只有两个人会打,其中一个就是他孙某标。他从来不告知病人他打的是什么针!有人被孙某标连续8个月注射封闭针后,股骨头坏死致残;有人被孙某标连续7个月注射封闭针后,二腿无法走路;有人被孙某标连续6个月注射封闭针后中风了。
2018年8月12日,徐先生向当地12345热线反映:该诊所孙某标长期(连续半年、7个月、8个月给病人注射药水针、西药药水针)注射封闭针,致病人二腿疼痛难忍,无法走路。当月16日,市卫计委医政科与定海区卫生监督白泉分所责任人余某等人“联合执法”。一,发现孙某标一个人在行医,并称其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国家卫健委档案显示:孙某标是中医师助理,无中医师资格)。而当时老中医陈某晃不在场,孙某标一个人在行医,是否属于非法行医?二,场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医科。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中医诊所不容许穴位注射。只能使用针炙、把脉开方等中医药方法给病人治病;三,“现场出示孙某标《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该联合执法人员未发现孙某标违法,实属执法人员涉嫌庇护孙某标非法行医之证据。第一,孙某标没有在老中医陈某晃坐堂指导下行医,属非法行医。第二,孙某标注射西药药水针,属性质恶劣的非法行医。第三,孙某标给病人100%注射药水针(即进去100个病人,孙某标就给这100个病人全部注射药水针)属非法。四,“上面注明穴位注射药物:天麻素、复方当归、骨肽、香丹、甲钴胺”。骨肽、香丹、甲钴胺属西药药水针,有副作用,严重时可致病人休克甚至死亡。
2021年4月20日,徐先生在当地12345平台借市卫健委领导陈主任接听市民来电的机会,向陈主任反映孙某标非法注射药水针,众多市民受其伤害。次日,定海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对孙某标诊所核查,其中,“中医科”已经变为“中医(综合)诊所”。陈某晃长期不在该诊所,众多市民可以证实。多次区卫健局核查时,陈某晃总是会知道消息赶来坐堂,就像演戏一样。平时,孙某标总是一个人光天化日之下单独行医,陈某晃一年去该诊所没几次。批准“中医(综合)诊所”给孙某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即便如此,孙某标获得了“中医(综合)诊所”,是否可以100%给病人注射药水针?即进去100个病人,孙某标就给这100个病人全部注射药水针,包括西药药水针。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中医(综合)诊所中医药治疗率85%,15%允许穴位注射。现在,孙某标每天100%给病人注射药水针,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且性质严重。
业内人士指出,助理医师没有独立行医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等于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单独行医一般情况下为非法行医,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来源:卫生与健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