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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法院执行局被指懒政、无力度执法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苑业亭

化解执行难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突破口,聚焦执行痛点难点堵点,规范执行制度、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联动,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近日家住安徽省颍上县红星镇红星社区苗庄的苑业亭,公开反映颍上县法院执行局,懒政,执法没力度,提供给其的可执行财物不执行。

      

    起因:原告苑业亭诉丁某龙借款纠纷一案于2022年5月10日颍上县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丁某龙辩称,欠款属实,同意与苑业亭协商解决。经颍上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丁某龙借款本金850000元整,利息100000元整,本息合计950000元整。从调解判决后近三个月丁某龙没有归还苑业亭一分钱。

      

              (执行决定书,投诉者提供)

    苑业亭于2022年8月17日颍上县执行局立案申请执行,但是同样没有执行到一分钱钱,执行局也没有对丁某龙做出任何拘留以及强制措施。
    反映颍上法院执行局全文如下:
    其一,丁某龙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后,就不用自己的银行卡,以及自己实名的微信以及支付宝了,用一个名叫叶某敏的身份证办的微信以及银行卡,而丁某龙长期在外包工程做工程,怎么可能没有钱,申请执行丁某龙住的小区房屋也被告知是他父亲的,不是丁某龙本人的,难道他父亲能有4套房屋,丁某龙一套都没有,这样符合逻辑吗?

       

         (丁某龙用别人身份的交易记录,投诉者提供)

    其二,丁某龙长期用他人的银行卡和微信来回转账逃避执行违法吗?是否违反了财产报告令。是否属于隐匿或者转移财产。丁某龙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罪。

        

        

            (调解书,投诉者提供)

    其三,叶某敏明知丁某龙是被执行人,然而还把自己的银行卡以及微信提供给丁某龙用,协助老赖妨碍执行等,让丁某龙逃避法院执行,是否构成违法。
    为了这个借款每天家里争吵不休,夫妻之间也在闹离婚,已经让我走投无路了,而我还欠着银行贷款,请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为我做主,讨要借款。 (苑业亭)
    
来源:大众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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