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佚名
百姓利益无小事。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9月26日,山东省高密市胶河社区邹家吊庄村邹某祥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当地因孟家沟水库建设,无偿收回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导致其土地迟迟无法确权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邹某祥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邹某祥,男,今年52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是山东省高密市胶河社区邹家吊庄村的一位普通村民。在2015年,因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孟家沟水库建设占用了我家2.65土地,在征地过程中潍坊高密市胶河社区政府逼迫我家交出土地,无偿收回我家土地承包经营权,给出的理由是下岗工人,导致我家土地迟迟无法确权,8年来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信访超期不答复。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督促胶河社区归还我家土地经营权,归还我家被扣压8年之久的确权证书,维护百姓正当权益。
来源:乡村振兴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