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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侵占使用农用耕地从事混凝土商业经营引质疑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刘明银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查处违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但在一些地方,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安徽省淮南贵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江涉嫌非法侵占使用农用耕地从事混凝土商业经营长达八年之久,并在耕地上建办公大楼和附属设施。今年10月份,有关部门经多次勘查核实为违建并责令拆除恢复耕地原貌通知下达后,该公司依然置若罔闻,拒不执行,至今仍在法外抗争,严重挑衅法律威严。
          
 
       2005年,中铁集团因修建合阜高速的需要,临时征用淮南市三和镇西瓦村耕地80多亩(约6万多平方米),用于建设混凝土搅拌站。2008年项目竣工中铁集团撤场,后期恢复耕地原貌的资金也已发放到位,地块闲置将近3年,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恢复为耕地原貌。
       2011年,吴某源与安徽江龙投资有限公司王某江成立淮南贵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将此临时用地(耕地)建设成混凝土搅拌站,以租赁的形式每年每亩2000元给予耕地农户。 
         
  
       2016年,贵源公司在此临时用地上建设了五层办公楼及实验室、门卫室、宿舍、大型厂房和仓库等永久性建筑,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以及第三款“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的规定。公司在建设办公楼时,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无《建设工程建设用地使用证》,也无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属于典型的违法建筑。
       此外,知情人收集并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视频证实,此耕地的农户和西瓦村干部吴某某表示该耕地至今仍是属于每家每户的耕地,仍以租赁的形式存在。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人却说该耕地属于村集体建设用地。恳请有关部门提供并公示临时用地使用期间时办理的相关材料及当年的土地地类和相邻地块土地性质的批复手续和资料。
       
 
       目前,此地块地类无任何属性。贵源公司负责人王某江涉嫌违法占地、用地的问题,知情人以及其他多人数次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反应此问题,其中最后一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给予的文件回复承诺是:在2023年10月9日前完成对该地块上贵源公司所有违法建筑的拆除,并且让其恢复耕地原貌。但至今为止,没有任何改变,也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实施,该企业仍在继续使用该地块进行生产。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专用或是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贵源公司占用80亩耕地是何等的惊人至极!该公司8年的违法行为被安徽卫视黄金档《帮女郎 帮你忙》栏目曝光后,公司负责人王某江阳奉阴违,瞒天过海,没有按照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给予的文件回复承诺在2023年10月9日前完成对该地块上所有违法建筑的拆除并恢复耕地原貌。
         
 
       11月11日,知情人在现场看到,公司货物车辆仍然进进出出,络绎不绝;11月初,知情人又多次拨打市政热线等,省领导信箱也做回复留言批示,相关职能部门仅做罚款处罚就不了了之。试问,罚款就能代替违法终结吗?
       有业内人士建议,违建仅仅罚款是不够的,要对违规建设的项目,一律采取停建或拆除复原的处理方式,绝对不允许所谓的边完善手续边建设。同时,对所有责任人予以严厉追究,涉及国有资源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当然,目前最重要还是要抓几个典型案例给予严肃的处理,坚决要求拆除违规项目,追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这比发一千个文件、开一千次会议、强调一千个要求效果都要好得多。
       一个没有批复的项目,一个没有取得开发资质的企业,为何问鼎了国家的民生大计?相关主管部门将群众的生命线和生活保障放在了哪里?保障民生利益不能仅仅喊喊口号而已,及时拆除贵源公司的违法建筑,不但是考验主管部门如何执法,更是对主管部门执法智慧和政治智慧的考量。保障民生福祉最大化,才应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天职。 (刘明银)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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