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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岭:乡村干部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卖给他人或涉严重腐败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李自强

土地,作为人类生存的基础,承载了万物的繁衍与成长。在农村,土地是农民衡量富有的标准,更是农民的“命根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生存意义。农民对土地的拥有权,往往是十分脆弱的。尽管农民已经通过承包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这种土地使用权依然面临着种种威胁。

日前,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光明乡欧力岗村一社村民向媒体投诉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光明乡欧力岗村村委会依照相关规定及《中共长岭县委长岭县政府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若干问题的规定》(长发[1997]27 号),以社为单位进行第二轮土地经营权发包,具体方式为:提留5%耕地作为机动地后,将剩余的耕地按人口平均发包给了一社社员。当时,一社按第二轮土地发包的程序每人分得4.2亩,但村委会当时台账记录的却是每人3.4亩,每人少登记0.8亩土地。一社社员要求将台账更正为4.2亩,但时任村委会领导以“多登记就得多交农业税”为由拒绝。2017年土地确权期间,村委会并未将每人0.8亩的案涉土地上报确权单位,经社员与村委会沟通后,村委会以麻烦为由拒绝,提出签订《欧力岗村民委员会与五家户员协议》的方式来保证一社社员的权力。无奈之下,一社社员与村委会签订了上述协议,约定“欧力岗村同意五家户没有确上权属的耕地经营权在有效承包期限内(与确权地同期结束)永久归五家户社员耕种。”但后来,2020年3月,村委会要求将未登记上账的欧力岗村一社村民土地,以每亩100元的价格交给村委会,否则就不能耕种。后来,村干部将案涉土地以每亩120元的低价进行强行拍卖。该土地所有权系一社所有,且在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早已经依法发包给了社员,一社社员均已依法耕种多年,村委会在无任何事实基础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社员耕种了24年之久的土地强行收回拍卖。村民们认为,这样的强取豪夺行为严重侵害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松原市委、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松办发【2019】24号”),是为了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整治农村集体资源管理中的各种乱象,保护农村集体资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总体要求是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聚焦重点,依法处置,强化责任,确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清查违法违规侵占农村集体资源行为,严厉打击农村集体资源发包背后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整顿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清理整治范围为家庭承包以外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欧力岗村一社村民的0.8亩土地属于家庭承包以内的土地,是当年村委会为了“少交农业税”而遗留的问题。2017年12月,欧力岗村委会又和社员签订过补充协议,协议条款明确约定“欧力岗村同意五家户没有确上权属的耕地经营权在有效承包期限内(与确权地同期结束)永久归五家户社员耕种”。“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我们依法预留了5%耕地作为机动地,村里要动的也只能是这个预留地,每个人口0.8亩土地是当年按照人口统一分配的,村里没有资格拍卖”,社员们说。

但是,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在执行中却出现了偏差。2020年3月6日,光明乡以松原市委、市政府松办发(2019)24号文件为由,以“三资清查”为名,召集一社社员,要求社员将未登记上账的0. 8亩土地,以每亩100元的价格交给村委会,否则就将土地拍卖给他人。一社社员难以接受乡领导这种霸权决定,自己依法耕种二十多年的土地,怎么乡领导说收回去就收回去呢?在乡政府及派出所警察的恐吓干预下,案涉土地最终被以每亩120元的低价,强行非法拍卖给本社社主任李希权。

案涉耕地被乡政府及村委会非法拍卖后,一社社员找到县委三资办及相关部门,确认拍卖的耕地不在三资清查范围之内,并且县委三资办已将案涉土地不在三资清查范围情况告知了乡政府和村委会,所以李希权虽然拍得涉案土地后,但他没敢耕种,在2020年5月,李希权转手以每垧4500元的高价转卖给了二社社主任王海。

社员们说:王海也不敢耕种,社员们看到土地撂荒实在可惜,就继续种植庄稼。2020年8月21日,光明乡领导及村委会干部下发告知书,不让一社社员收割自己耕种的庄稼,谁家收割庄稼就让警察抓走。为了威慑社员,2020年9月23日,光明乡派出所警察以诱骗的手段将社员毕国红抓到长岭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其强占王海土地为由,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毕国红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300元。2020年9月29日早晨5点多,乡政府领导、派出所警察、欧力岗村村主任蒙有全带领附近五个乡镇派出所二十多名警察来到案涉耕地现场帮助王海进行暴力抢收。他们采取先抓人后抢收的手段先把村民控制住,然后开始非法收割庄稼。这些警察无视百姓的阻拦,对阻拦者一律抓捕控制,就连老人(李桂琴70岁)、哺乳期的妇女(高秋月)、重病患者(路明春,患脑血栓)及残疾人冯袖幅也不放过,二十多名警察强行闯入民宅大肆搜家抓人,连仓房、厕所也不放过。在惊吓中,一人住院(毕国红妻子)、一人昏迷不醒(赵艳琴)。在乡政府领导、派出所警察以及村干部积极配合下,王海不仅抢收了 13. 41 垧庄稼,还多抢收8垧多的庄稼,其共抢收了21垧多的庄稼。21垧多的庄稼大概可以打40多万斤的玉米,按照市价约为47万元。被抢收的这些庄稼都是社员们自己花钱买种买肥,辛辛苦苦、起早贪黑耕种出来的啊。社员们彻底愤怒了,他们开始自发抱团维权。

光明乡领导及村委会以松办发(2019)24号文件的“三资清查”为借口,将社员的合法承包田颠倒黑白的认定为承包土地之外的机动地,在县三资办刘主任明确告知乡村干部案涉耕地不在三资清查范围之内的情况下,仍然非法将案涉的承包田认定为三资清查范围之内,滥用职权强行收回社员们的承包田,之后非法强行的拍卖土地。

土地被拍卖之后,他们又帮助买地人暴力抢收社员们耕种的庄稼,使社员们的合法财产被掠夺并造成了巨大损失。村民们认为:在整个事件中,光明乡党委、政府,乡派出所警察、欧力岗村支部书记张金才、村主任蒙有全、王海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他们恳请上级相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此事,以免事态扩大,影响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4月22日,据“中国三农发布”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多位种植户反映,有镇、村干部阻止他们下田耕种,种地要交钱,而此前他们已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缴纳了相关费用。此事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开鲁县的土地承包户是关于“蹊跷的增补承包费”问题,与光明乡欧力岗村有异曲同工之处。(本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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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6272028523538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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