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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诉称在城改中拆迁赔偿不合理损害其正当权益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佚名

      百姓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韩村乡、沈庄村两级的某些领导涉嫌滥用职权,乱作为,在城改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监管不到位,不顾法律法规乱补偿。对于不符合政策的,弄虚作假违法的,有钱有势有背景的都分得了房屋,而我们家却遭不公,被强拆且赔偿不合理,损害了我们的正当权益。”近日,家住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沈庄村的朱某停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沈庄村城改中,在2021年5月8日以前,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政府和沈庄村村委会按文件认定我家符合“两个儿子年满18周岁以上,户口是农村户口,且宅基地满6分”的文件要求,给我家认定了600平米的安置补偿房,我们也办理了各种手续。在各种手续齐备的情况下,我们也领取了乡政府发出的宅基地安置补充协议序号267号和268号。可在5月9日签约这一天,却较之前多出来了一条“97年年满18周岁的政策”,并以我大儿子未满18岁为由拒绝补偿600平米的安置补偿房。乡政府和村委会言而无信。
       2021年7月,在未与我家谈妥安置补偿条件的情况下,区里以市城改为由,将我家1267平米的房子(我父亲600多平米,我家600多平米)强行拆除,并称我家不符合市城改政策。
       我不服向上级反映情况,2022年8月30日与2022年9月22日,韩村乡政府作出两份一模一样的“保竞韩村信访(2022)00011号”答复意见书。该答复意见书称:
       沈庄村城改安置补偿政策是按照竞秀区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以宅基地为基准进行赔偿,对于分户条件的认定以1998年为时间节点,分户认定条件为:到1997年底儿子年满18岁,宅基地面积达到6分,家中有两个儿子的可以分户。朱某停家的宅基地证面积651.42平米,其大儿子于1994年10月1日出生,到1997年底不满四周岁,小儿子当时还没出生,不符合分户条件。按照沈庄村城改安置补偿方案规定,只能享受一个安置补偿套餐,即300平米安置房。
       2023年7月10日我继续反映,韩村乡政府作出“保竞韩村信访(2023)00019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经调查,沈庄村城改是按照竞秀区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以宅基地为基准进行补偿,宅基地面积达到六分,以村内最后批宅基地时间为准,长子年满18 周岁,家中有两个儿子的可以分户。朱某停家宅基地使用权人为其父亲朱某明。朱某明宅基地面积约9.78分,朱某明有5个女儿,朱某停排行老二,丈夫是上门女婿。依照沈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朱某明不符合分户条件,不能享受双子分户(600平米)安置补偿套餐。鉴于朱某明只有一块宅基地,且不符合分户条件,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只能享受一个安置补偿套餐,即300平米安置房。
       几次反映,韩村乡政府作出回复案号一致,敷衍了事。到后面,其作出的回复理由又前后不一,这明显是推脱责任。且在沈庄村城改安置补偿中,若按以上安置补偿方案,我村有多户条件不符合却与我家安置补偿不一致,存在严重的不公平与不合理:一、我村现任支书朱某1982年出生,他哥哥1980年出生。按以上赔偿方案,一个时年15周岁,一个17周岁,满足宅基地6分,年龄不达标却分得600平米安置补偿房;二、我村朱某华、朱文某为双胞胎,1983年出生。按以上赔偿方案,他们两人时年14周岁,满足宅基地6分,年龄不达标却分得600平米安置补偿房;三、我村赵某晶,1987年出生,赵某赏1999年出生。按以上赔偿方案,一个时年10周岁,一个未出生,满足宅基地6分,年龄不达标却分得600平米安置补偿房。
       我家大儿子1994年出生,小儿子2002年出生,家里宅基地9.78分,建筑总面积1267平米,却被认定为不符合标准。根据“97年年满18岁”的赔偿方案,村支书家在不符合政策的情况下都分得600平米,情况相似为何补偿不一?我村有的人家一子一宅的或一子一女,宅基地6分,分得了600平米安置补偿房。
       匪夷所思的是,在2021年7月14日晚强拆的时候,时任乡领导刘某东对我丈夫说:“早调查你家没钱、没势,你就是放羊娃出身……”。这不就是告诉我家,没钱没势就不能分得房子吗?我家是5个女儿无儿户,我丈夫作为上门女婿,就该被踩踏?我儿子服役8年,在去服役时我家有四、五十间出租房,常住流动人口六、七十人,可我儿子退役回来,以前的家却成了一片废墟,且至今未得到一分补偿。
       卡到哪年乡里和村委会说了算,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他们眼里不算数,区里给出的1997年年满十八周岁的政策不算数。我们做为退役军人家庭,却遭受不公,国家有关于退役军人优待的政策,可是在我们这里有钱有势才是王道,这让我们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无奈之下,我们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于2023年8月24日作出了判决,责令韩村乡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对我方重新作出赔偿决定。2023年11月21日,在竞秀区信访局向省第十二巡视组的两位领导反映了情况。
       为建设美丽家园,我们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我家宅基地面积651.42平米,9.78分,建筑面积1267平米,父母健在,两个儿子已达到国家法律分宅分户的年龄。请求相关领导督办处理此案,责令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对我家按照统一的标准作出合理公平的安置补偿,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
 
来源:华夏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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