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附件1 2017年由于工程迟迟没有开工,直到2018年10月份双方统一将原协议作废,又补签了一份两个亿的《绿化工程分包施工协议书》(详见附件3)。 2018年10月底我们正式进场施工,直到今年7月1日龙泉公园正式开园,两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内,两个亿的工程款只给我们结算了7300万(含材料款),其余费用全部是我们公司筹借垫付。 附件2 第一个案件我公司律师依照法定程序起诉并保全了十一局的账户,该案件将于12月2日开庭。 附件3 附件4 2021年河南在洪水和疫情的肆虐下,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为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推动河南经济发展,部署开展了“万人助万企”活动,旨在帮助企业找到解决困境的方案,真正帮到点、扶到位。 但是让我们想不明白的是,我们企业作为民营企业,几年来为了这个项目垫付了大量的资金,面临非常大的经营压力,当地政府不更应该助力我们要回工程款,解决企业经营困难吗?为什么我们依法提出保全不给我们办理?反而还要找理由撤销我们依法保全的资产?民营企业的权益该怎样维护? 现请求各位领导,深入调查此事,还我单位一个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举报人:兰考四季同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X日 |